高速前車變道后車避讓事故_前車變道急剎造成追尾,究竟是誰的責任?
特邀律師


后車觀察不及判斷錯誤。應負全責。為什么這樣說呢?開車一定要觀察細致。留有安全余地。前車突然變道向你襲來。這時你應該做的是?緊握方向盤。不能讓他的錯誤懲罰你。是想你右邊如果有車輛或者行人,又及如何?作為一個司機,在駕駛過程中,首先應該做到的是我不撞人不出甲方事故。高手應該做到的是我不撞人也不能讓別人撞到我。 順便說一句在路上開車開的是心態、不要在路上分責任、以不出事故為原則。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老司機淺薄之見不喜歡勿噴。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20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因為你的車輛緊急剎車,沒有與前車發生碰撞。在這樣的交通事故當中,你的車輛人員有人受傷。通常的做法,這只是一起單方交通事故。
我舉一個相似的案例。
2019年11月在十字路口,一輛大車為了避讓行人向左猛打了一把方向。最終事故的形態是大車與行人沒有發生接觸,但是大車發生了側翻。行人離開了事故現場,大車司機一直認為行人具有逃逸行為,應該認定這起交通事故行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最終交警部門認定這是一起單方交通事故,大車的司機承擔了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劃分。
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根據雙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來劃分責任的。在類似的這種案件當中,是否將沒有接觸的行為人列為事故當事人是有很大爭議的。
交警部門一般情況下,不將此類案件的行為人列為事故的當事人。但是在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時,人民法院可以將此類行為人列為交通事故的侵權人。
關于提問者的案件。
在提問者的案件當中,我個人認為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就是后方車輛的司機。在這起交通事故當中,乘坐人之所以受傷,是由于后方車輛的司機操作不當而造成的。前方車輛的變道行為,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只能起到間接的原因。
如果乘坐人受到了傷害,希望后車的駕駛員按照乘坐人傷害程度進行賠償。如果車輛有座位險的話,一定要報保險公司。如果車輛的乘坐人受傷比較嚴重的話,作為后車的駕駛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前車的駕駛員列為被告。在這個案件當中,前車的駕駛員,只能是間接侵權人。是否有賠償的義務,風險非常大,只能等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
我的個人建議。
在很多交通事故當中,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是交通事故直接發生的事故當事人。在民事賠償的時候有很多民事實際賠償人,并沒有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列為當事人。比如說,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中就不被列為當事人,但是民事賠償的時候是承擔賠償責任的。
在有的案子當中,有的駕駛人是侵權行為人。但是在民事賠償的時候,機動車的所有人才是侵權人,承擔了侵權人的賠償義務。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謝謝。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20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前車正在變道的過程,中間發生了追尾交通事故,交警隊一般情況下會定前車全責。
如果前車在正常的行駛中,后車追尾了前車。交警隊一般情況下會定后車全責。
提問者提出了一個具有挑戰性的問題,前車剛剛變道成功。在這種情況下,主要是指的前車已經完成了變道。根據事故的現場形態來看,這是一起典型的追尾交通事故,但是從分析事故的原因,那么前車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是有一定的過錯行為的。前車也應該在交通事故中承擔部分的責任。
交警隊在劃分事故責任的時候一定要會根據事故發生前的,各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來劃分的。在這里其實就需要當事人能提供主要的證據。目前我們道路上的很多地方監控其實是拍不到的。如果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前方的車輛真的是剛剛的進行了變道而緊急剎車。那么后車雖然在交通事故中要承擔主要的責任。但是前車肯定是有責任的,前車的責任主要在于明知前方的變道有危險。那么就不適于采取變道的行為,因為變道完之后,他就緊急剎車了。
有的時候在陳述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時,我們的駕駛員真的是有口難辯,有些證據是無法取到的,在這種情況下怎么辦,很多駕駛員其實都很后悔,自己沒有給自己的車上裝一個行駛記錄儀。如果自己的車上有行駛記錄儀,自己就不需要做那么大量的工作,告訴辦案民警事故是如何發生的。其實在很多交通事故中,行車記錄儀是非常重要。我有的時候也在想,
如果在我們中國所有的汽車上都有了行使的記錄儀,可以拍的清清楚楚,那么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將會非常的簡單。
為什么給自己的愛車要裝行駛記錄儀?
很多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門提取的行車記錄儀上會很清楚地反映出發生交通事故前和交通事故后一些影像資料。他可以完完全全的展現出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的狀態,記錄儀做的技術也是非常的高端,我曾經見過一個記錄儀。不但白天的效果非常清楚,最主要的是他的夜視功能,晚上所拍出來的視頻。對方的車牌號,還有一些細節真的拍的是非常的清楚。我問司機朋友記錄儀是多少錢,他說光行駛記錄儀是將近兩千多塊錢。有錢人的生活,不是我們普通人能夠理解的。
行駛記錄儀的重要性。
記得在一起交通事故的處理當中,作為事故的辦案民警調取了行駛記錄儀。在行駛記錄儀的。錄音上面竟然清楚的記錄了駕駛員和副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的一段對話。駕駛員說,咱們都喝了酒怎么辦?副駕駛員說趕快找一個朋友來頂替。緊接著就能聽到撥打電話在電話中叫朋友到事故現場的全程錄音。辦民警對頂替的駕駛員進行詢問的時候,只是簡單的問了幾句,那個駕駛員就崩潰了。承認自己不是真正的駕駛員。
行駛記錄儀是一把雙刃劍。不光可以記清對方的違法行為,同時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也是一種約束。最終的目的是可以減少我們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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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前車變道后,已正常行駛,突然剎車引起后車追尾,此時后車沒注意減速造成的,后車必須負全責。如果前車前面沒有緊急情況而剎車屬故意別車,那前車主責。這個后車須提供證據。
二,前車變道未完全進入后車行駛的主道被追尾。前車全責。屬加塞。但后車必須提供證明。
三,前車有別車之嫌,來回變道,被后車追尾。前車全責。
一般沒特殊情況,只要前車已駛入該道,剎不剎車,都不影響事故的處理。后車全部責任。
注意,一般追尾說明后車沒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沒減速。這種情況后車全部責任是沒任何問題的。交警劃分責任一般只看結果的。
而特殊情況判前車責任是要有相關證據。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討論!
這就要分情況而言了,并不是所有的追尾都是后車全責,遇到強行加塞很多車主都不會讓的,有這么一句話說的好:讓速不讓道。
在道路上行駛,一直說要保持安全車距,一旦把車距拉開了,左右兩側的車子就會加塞,如果是在過紅綠燈的時候,那更加氣人,如果有車輛加塞進來,很多時候等你到了路口此時已經是紅燈了。
而有些脾氣比較暴躁的車主,碰到車輛強行加塞,估計就是一腳油門撞上去,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但強行加塞也是不提倡的,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而且碰到“路怒癥”的車主估計免不了一番吵架。
但是如果一旦加塞被后車追尾,那么分兩種情況而言,簡單來說要判定是誰的責任,主要看追尾時加塞車輛是否變道完成。
比如加塞車輛在變道的時候,此時車頭才剛過線,而整個車身還沒有完全進來,那么加塞車輛全責。反過來,如果加塞車輛已經變道完成,車身全都在線內,此時后車再追尾,那么就是后車全責了。
在發生事故之后,你無法判斷后車是否故意加速追尾,或者是未能夠及時反應過來導致的追尾,如果有證據證明后車是故意加速追尾的,那么就算為并線成功,那也是后車全責。
現在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而開車的素質卻越來越低,對于不按規定行駛的車主并不少見,一旦雙方誰都看誰不爽,估計一個眼神都能夠導致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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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實線變道,前車要負責任,但是你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前車是突然變道才造成你的車輛損壞,所以要記住:“讓速不讓道” 這是硬道理。
高速上是不允許突然變道的,如果整個事故是因為突然變道引起的,那么即使前車沒有發生碰撞,也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