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一旦父母走了_獨生子女死亡后,遺產怎樣分?
特邀律師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依然要看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由于可能存在父母的父母仍然在世的的情況,因此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順序繼承。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第一順序子女、父母共同繼承。
遺囑繼承房產具體流程:在死者死亡后,由遺囑指定繼承人憑死者合法有效遺囑,死者死亡證明,婚姻情況證明,死者財產證明(房產證,存折等),以及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死者和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手續。得到繼承公證書之后,繼承人再憑以上證件材料和公證書,到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如果父母去世前都留下遺囑,將自己的遺產都留給獨生子女,那么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留下的房子。
如果父母沒有留下遺囑,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分配遺產。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我國《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假如父親先去世,那么房產有一半作為父親的遺產,由父親的繼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后來母親去世,母親的遺產再由子女、父母繼承。因為房子作為父母的遺產其中還有獨生子女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份額,所以獨生子女不能繼承全部房產,如果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表示放棄自己的繼承份額,那么獨生子女就可以繼承了。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一方面為了有更好的前程父母也鼓勵去外發展,另一方面人生能有多少歲月,是金子再哪都會發光,獨生子女對于父母就是他們的天,長大成人之后不能伴其左右,父母的內心終是孤獨的,特別是孤寡失去伴侶的老人,不建議獨生子女離開父母去外工作。
你好!由你和你女婿及他們的孩子按份額分!還要看這是婚前還是婚后財產才好確定如何分配!
你父親過世,還能補辦。以你母親的姓名辦理;一是國家非常關心獨生子女家庭。二是提供死亡證明;三是戶口本和你母親身份證;四是到村(社區)開據證明(再咨詢一下);到鎮上政務大廳去補辦。你可能也看到新聞了,從2019年起國家己經上調獨生子女補助了。我把看到的新聞轉發好多次了。謝謝邀請。
謝謝了,父母去世后有的獨生子女,或是多女都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那就是父母在時吃著國家的伍保或各重各樣國家的照固,花不著子女的錢的戶,父母的遺產全該集體所有,。如果父母在世時,沒有當伍保,和低保,困難,貧困都沒有得到,全是女兒完全照固的,那女兒,和,兒子,是完全一樣的權力繼承父母的全部才產,這是國家政策,別人都是無權干于的。
問主,你擔憂的獨生子女的父母去世后,無人哭無人下葬的問題,確實不存在。
第一,獨生子女,第一代是70末,也就是上世紀1976年及以后出生的70后。這一代人已經45歲了。而且,當中有不少人的父母,已經去世了。
第二,80后和90后,甚至00后,獨生子女逐漸成為主流,從80后的35%,分別上升到55%和70%。
獨生子女家庭,成為主流。
第三,現在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紅白事,都有專業的公司和團隊在操辦,而且是完全按照以前的舊禮。
身為子女,長輩去世,除了悲傷后,一是要通知這些公司和團隊;二是準備好錢;從長輩一去世,到最后下葬,及下葬之后祭拜,全部安排得妥當。
問主啊,看來,你最近幾年,確實沒有參與過農村和城市的葬禮,不然,不可能不了解這一點兒。
當然,大家都不想參與,不想遇到。但別擔心,現在紅白事,已經形成了有專業團隊負責的情況,不用擔心,獨生子女,操辦不了。
不管是不是獨生子女,都會遇到失去父母的那一天,為什么就獨有獨生子女過不了這一坎呢?有必要覺得獨生子女就一定與眾不同嗎?越是獨生子女越應該更獨立,更自立,因為幾十年一路走來,就一直是自己一個人做主的,沒有兄弟姐妹可商量的。有部獨子太嬌氣都是人為慣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