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款人騙擔保人怎么辦_債務人欺騙擔保人,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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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有證據證明欺詐的事實是基本前提,其次擔保是你和債權人發生的法律關系,如果債權人欺騙你,那么按照法律規定合同屬于可撤銷,需要你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的一年內主張撤銷,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惡意串通屬于無效,如果債務人欺騙你,則不影響你和債權人的擔保合同關系。
借款必須借貸雙方及擔保人都在場才合法有效,而你所描述的(如果是真實的),實有借款人與對方串通詐騙的嫌疑,建議你帶著照片和錄音找社區法律顧問咨詢。
若有證據證明擔保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行為不是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擔保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擔保合同。
結論:就是按照《擔保法》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債務人連同債權人惡意串通侵害擔保人權益的情況下,那么擔保人無責。
但是:需要說明的就是,一般實務當中而言銀行并不會愿意做這種風險極高的事情,因為銀行的性質不必多言,雖不清楚提問人的擔保數額多高,但是我想數額并不會太高,因為太高的話早就報案或者訴訟了,不會到頭條來發布這樣的問題。其次想要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惡意串通侵害擔保人的權益的證明難度也很大,根據《證據規定》這種情況下除非能夠證明債權人債務人之間存在合意、存在事實侵害行為才可能成立,但是銀行基本都是形式審查,在擔保過程中確認簽署人身份真實,提供的信息真實即可。
綜上,提問者的問題想要按照此種思路解決,比較難。
如果有證據證明欺騙擔保人,需分情況對待
1 擔保人如果已經執行了擔保行為,那就只能向債務人追償,可以協商,也可上法院起訴要求償還
2 如果只是欺騙,但是并沒有執行擔保,擔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擔保手續。協商不成,可以上法院以欺騙為由,訴訟解決。
3如果馬上將要執行擔保財產,可以以欺騙為由,提請法院暫停執行,法院確認后,解除擔保。債權人則可以通過訴訟要求償還債務。
?????? 有了擔保法,大部分借款人就不想還錢,這不是培養騙子嗎?只要你充當了擔保人,無論你有多大的承擔能力,借款人借再多的額度,擔保人你的簽字都有效,你都得承擔法律責任,你就得還款,那就砸骨髓還吧!最好讓擔保人活他個千八百年,慢慢還唄,擔保人多么有福氣,壽命能夠延長那么多年,為之一笑。
?????? 但不要忘了你擔保多大額度,只要你簽字,擔保法都認定,可是你到銀行借款,看看你能借出多少,別說你簽字,你就是磕頭都沒用,這又是什么回事。
擔保不僅在客觀上給了騙子可乘之機,而且客觀上培養了更多的騙子。只要有人擔保,無論借多少額度,利息有多高,借款人這個騙子角色,都可以統統不予以考慮。因為騙子從骨子里就沒打算還錢,屆時騙子可以一走了之,而把無盡的災難留給擔保人,擔保人成了名副其實天底下最大的傻蛋。可以說擔保這種行為,已經明確地再三的一次次用血的教訓,強烈的告訴世人,不能擔保,不能當好人,不能有慈悲之心,這在客觀上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破壞了誠實守信的傳統美德。試問這樣的傻蛋還會剩幾個。
這個是不一定的。但只要債務人沒有償還債務,保證人就有承擔保證責任的風險。
你這個債務人是被抓起來了,那么,首先要看債權人是否在保證期間內向你主張權利,如果債權人向你主張權利的時候已經過了保證期間了,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其次,要看你作為擔保人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還是一般保證責任。
如果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你是享有先訴抗辯權的,也就是說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即便作為被告一同被起訴,也會在判決書里有對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這樣的描述。因為債務人被抓起來了,但是他還有財產,所以,到最后是否要承擔保證責任還不一定。
如果承擔的是連帶保證責任,這種情況下,保證責任很難跑的了,這時著眼點應該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這個方向上,盡量掌握債務人的財產,在適當的時候進行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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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為借款人擔保需要承擔責任時,有的覺得自己冤枉,因為自己就是為貸款人提供了擔保,根本沒有用借貸的錢;有的認為是被借貸人騙了,他沒有還款自己要承擔責任;還有的人在擔保時借貸人對擔保人承諾是假擔保或者背后有合同僅僅擔保幾天,然后就撤消擔保的。
但是我要說的是,上面的擔保不管是真擔保、被借貸人騙了的擔保還是背后承諾的一些所謂的假擔保,對借貸行為而言,都是真擔保,都要承擔擔保的法律責任。
擔保不是兒戲,擔保是要承擔責任的。
擔保是借貸行為中一個重要的責任,擔保在履行還款義務和責任時與借貸人有同樣的責任。
現實中很多人礙于面子和各種關系,在對方的借貸行為中,為對方提供了擔保,但在履行還款責任時才覺得是受騙了。
《擔保法》對借貸的擔保制度作出比較全面的規定,擔保就是第三方(人或物)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做的保證,所以在債務人不能或者 不愿意發行債務還款 義務時,債權人有權向擔保人追償。
你說作為擔保人幫助朋友做銀行貸款做擔保人,現在朋友不還銀行貸款,銀行控制自己工資卡用還來貸。這在銀行借貸行為中是正常的,要求你還款也是正常的,甚至如果查封你的房產或者拍賣也是正常的。
你說是被實際借款人欺騙,承擔了200萬還款責任,但是在法律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你是被貸款人欺騙,如果能證明你貸款人欺騙,你也只能是向貸款人提起訴訟要求貸款人賠償你的損失。
目前情況下,你只能履行為貸款人還款的責任,同時,你可以搜集證據向貸款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你的損失。
因為擔保法規定,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在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須依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承擔擔保責任,以自己的財產代為債務之清償。只有在代償債務后,擔保人即成為債務人的新債權人,就其代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的債務,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現在,你已經為貸款人在履行還款責任,所以你可以向貸款人提起訴訟追償還款責任。
這里要提醒的是,貸款人既然不能或者不愿意承擔銀行貸款的還款責任,那么你的追償也不會那么容易。所以也要有心理準備。
在這里,提醒所有的人,擔保有風險,擔保需謹慎。在擔保時要對債務人的人品、還款能力進行評估,以免把自己陷入債務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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