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事項效力范圍_民法的效力有哪些?
特邀律師
根據我國法律,對自然人的效力包括兩個方面:
1、對中國公民的效力。中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內一律使用中國法律,中國公民在國外也是用中國法律,但是當中國法律和所在國法律發生沖突時,要根據具體的國際條約和國內法的規定,來確定是適用中國法還是外國法。
2、對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效力。對在中國領域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法律適用問題: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在中國領域內,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使用中國法律。在中國領域外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法律適用問題: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對中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中國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一、什么是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在屬時、屬地、屬人、屬事四個維度中的國家強制作用力。人們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那樣行為,必須服從。自然法學派認為法律效力或來自于自然或來自于理性或來自于神等等;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認為法律效力來源于權力;社會法學派認為法律效力來源于社會的事實。
二、法律效力的內容
法律效力是法律從規范的靜態存在走向實踐的動態存在的內在根據,法律效力是內含于法律中的對法律調整對象產生作用的能力,因之,其可分為內部效力和外部效力,法律效力的實體根據在于法律的合需要性與合規律性(統稱合目的性),其形式根據則在于對語法、邏輯、修辭等語言工具的尊重和對內部之正當程序和外部之必要強制的堅守。
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為規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狹義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圍或適用范圍,即法律對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時間有約束力。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決書、裁定書、逮捕證、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三、法律效力的范圍
1、對人的效力
對中國公民的效力中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內一律適用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外的中國公民,也應遵守中國法律并受中國法律保護。
對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適用問題,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對在中國領域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法律適用問題;另一種是對其在中國領域外的法律適用問題。
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在中國領域內,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中國法律。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對中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中國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2、對事的效力
指法律對什么樣的行為有效力,適用于哪些事項。
這種效力范圍的意義在于:
告訴人們什么行為應當做,什么行為不應當做,什么行為可以做。指明法律對什么事項有效,確定不同法律之間調整范圍的界限。
3、空間效力
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適用于哪些地區。一般來說,一國法律適用于該國主權范圍所及的全部領域,包括領土、領水及其底土和領空,以及作為領土延伸的本國駐外使館、在外船舶及航空器。
4、時間效力
指法律何時生效、何時終止效力以及法律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有無溯及力。
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約束力,指人們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那樣行為,必須服從。
通常,法的效力分為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狹義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范圍或適用范圍。
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決書、裁定書、逮捕證、許可證、合同等的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在經過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違反。但是,非規范性法律文件是適用法律的結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約束力。
民法的適用范圍又稱民法的效力,是指在何時、何地、何人之間的關系應適用有關的民事法律規范。包括在時間上的效力、在空間上的效力和對人的效力。
一民法在時間上的效力。民法在時間上的效力即時間上的適用范圍,指的是民事法律規范在何期間有效,亦即在何時間內可以和應當適用該法律規范。民法在時間上的效力有以下兩條規則: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即法律原則上只適用于生效后發生的事項,而不適用于生效前發生的事項;②新法改廢舊法。即在新法生效后,有關針對同一事項的舊法即使沒有明令廢除也當然廢止。
民法在空間上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規范適用于何地域內發生的民事關系。我國民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領海、領空以及依據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視為我國領域內發生的民事關系。但由于民法的淵源不同,民事法律規范的效力范圍也就有所不同,如地方性法規僅適用于該地區。
民法對人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規范適用于哪些人。我國民法對人的效力采取屬人主義與屬地主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僅適用于我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適用于在我國境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以及外國法人在我國設立的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