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歲法律上需要監護人嗎_16歲有監護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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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報案,不需要法定監護人在埸。但是,對于未成年人的詢問和審判,則需要法定監護人到場,書記員應作相應記錄。如果法定監護人是該案共犯,
謝謝邀請:
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報案,不需要法定監護人在埸。
但是,對于未成年人的詢問和審判,則需要法定監護人到場,書記員應作相應記錄。
如果法定監護人是該案共犯,則需要其他親屬在場。
如果僅僅是十六周歲是不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需要有監護人進行監護;但如果已滿十六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需要監護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不可以,依照民法通則規定,滿16歲后依靠自己的勞動能夠養活自己的,可以認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年滿18周歲的人才是成年人,所以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可能不要監護人。
如果沒有觸犯刑法,不要承擔法律責任,有果是導致什么出現重大的損傷,只需要付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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