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認定怎么辦_工傷不被認定怎么辦?
特邀律師


對于用人單位不愿意為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可以自行進行工傷認定,符合工傷情形的,按工傷進行處理,享受工傷相應的待遇。
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1、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3、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4、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第一,可以要求認定勞動關系。第二,不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只要認定勞動關系,就可以要求工傷認定以及工傷待遇。關注我,獲取更多法律知識。
問題是:確診為職業病,公司不認定工傷怎么辦?
答案是:自己必須勇敢的站出來,拿起法律的武器,堅決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可能有一定的難度,時間要長一些,要麻煩一些 ,維權的路很漫長,必須的堅定不移的、堅決頑強的走下去,直至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一、職業病屬于工傷范疇,工傷事故發生后,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一)用人單位必須在30日內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60日內做出認定與否結論;
(三)并于醫療終結提出申請60內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符合條件確定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認定及處理必須由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用人單位不予辦理,超過時限,責任在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不予辦理,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職工或家屬可以自己提出工傷認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怎么樣解決工傷認定問題,可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首先,必須的搜集、保存工傷的相關證據資料,這是無論走哪個程序、走到哪一步都要使用的,要靠證據說話,說明問題,非常重要。
(二)可以先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力爭由用人單位內部解決。
(三)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可以尋求行政途徑解決,向屬地政府勞動仲裁委員會或勞動仲裁院申請工傷認定仲裁。
(四)也可以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協調解決。
(五)上述行政途徑不能解決,最后可以走法律程序,也就是打官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為單位一般都有常聘律師或法律顧問,而且法律太專業,也必須要聘請律師。
如果經濟條件所限,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免費提供律師服務。
(六)同時,可以求助用人單位工會,乃至地方工會,地方工會維護職工權益,還是有一定力度的。
三、《工傷保險條例》關于認定工傷的法定七種情形,其中一種情形:
患職業病的。
認定要點,職業病必須是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引起的疾病。如果某人患有職業病目錄中規定的某種疾病,但不是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引起的,而是由于其居住環境周圍有生產有毒物品的單位引起的,那么,該人的這種疾病就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中所稱的職業病。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可直接認定工傷。
自己站出來,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會主持公平正義,依法依規,公道處理的。
僅供參考。
評不上等級不代表就沒有賠償。
所以工傷不論是否能評上等級,都應該去申請工傷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因為工傷職工受傷后依法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資和鑒定期間生活津貼,初次鑒定的鑒定費用也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即使評不上傷殘等級,上述兩項用人單位也應該賠償。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受傷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工傷,若超過時間不申請,勞動者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之內申報工傷。超過一年不受理。
大多數勞動者不清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為了逃避工傷賠償,想法設法故意拖延時間,鑒于這種情況勞動者要盡快搜集證明勞動關系和在單位工作的證據,向用人單位注冊地或社保關系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認定決定書停工留薪期滿后,再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依法賠償。
受傷后勞動能力鑒定解決沒下來之前,勞動者都不要去上班,法律規定這期間不用上班,工資正常支付。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為了少賠償,催促勞動者上班,有的勞動者覺得受傷了不干活就沒有工資,其實這些都是對法律的誤讀,這樣會導致勞動者一旦開始上班停工留薪期就提前到期,損失的是工傷職工的利益,相當于給單位免費提供勞動。
認定不下來,不屬于工傷,按非因工負傷辦理。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后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發生爭議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救濟的前提條件。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前行政訴訟。最終依然不予認定為工傷,是非因工負傷。
一般傷筋動骨的才能評到等級,也就是說評殘才有實際意義,但你屬于什么工傷,傷在哪個部分,有無傷筋動骨只有你自己知道,企業是何因遲遲不去申請你可問下。
工傷鑒定必須要傷勢好了,或最低程度傷勢已穩定了,不在加重或定型情況下,由自己向本企業提出申請,企業才會申請的,這是工傷法規定的,你有沒有向企業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呢?同時,工傷流程復雜而且霸要一定的時間。
如果你向本企業申請了,企業遲遲不向社保工傷科申請鑒定,這時你自己可拿住院時的醫療發票,入院資料,出院小結,病歷卡和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自己身份證等直接去當地工傷部門申請,有幾份表格,填寫后去本企業加蓋公章或部門公章,最后在送回工傷部門等通知就可以了,工傷科受理后,會在一個月內按派醫院和工傷部門相關專家為你作一次詳細檢查,最后得出工傷鑒定結論。
但如果企業不加蓋公章,也不幫你申請工傷,你就可先和本企業人事部或工會?商,如果不成,你可求助當地勞動站,如果還不成,你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到此,不管工傷有無鑒定,工傷事故基本能得到較好的解決。
希望我的回答都夠幫助你,也能幫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