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結婚證要體檢嗎_結婚要不要體檢呢?
特邀律師


如果從嚴格要求上說,是必須的。但對這個事情,各地要求不一。因為,現在很多人思想偏激,如果你說結婚必須做婚檢,他們肯定要說,這是強??買?強?賣,什么腐?敗啊,勾?結啊之類的詞語馬上就出來,天天被人罵。所以就不強制了。 但是,如果你有正式工作,需要休婚假,這個證明就是必須的了。因為國家考慮到很多地方存在婚前不做婚檢的現象,于是對此作出督促,沒正式工作的人那就憑人家自己愿意,想在家呆多久都可以,有正式工作的人,只要去做婚檢,憑借婚檢證明,可以多休產假。 但是,現在很多人在醫院“有熟人”,開個假?證?明輕輕松松,所以這種證明在很多地方都有指定單位,一般是當地的市級或者縣區級婦幼保健院,這種單位是國家單位,涉及很多頂“烏紗帽”,如果出具的證明出了岔子誰斗膽不起,而這婦幼保健院是搞醫學的,所以被指定為出具證明的單位。現在很多企業的人都不太懂,只要給他們的是個婚檢證明,他們也不要求是婦幼出具的,都給婚假。為了確保事情順利,你還是去指定單位吧。 現在衛生計生大合并,有的地方的婦幼保健院和計劃生育服務站合并了,新單位叫什么名字在哪里還說不住,這樣,你就要打114找到衛計局的電話,然后問衛計局,能做婚檢、婚檢證明能多休婚假的單位是哪個,或者直接問婦幼保健所在哪。婦幼保健所是衛計局的二級單位,就好比一個分身,但只負責專業性業務分工,所以衛生局最清楚了。
辦理結婚證需要婚檢的。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一)戶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的,應當注銷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系。擴展資料: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
結婚之前是需要進行體檢的。結婚前進行體檢的話,是對男女雙方進行一些常規的檢查以及生殖器的檢查,這樣能夠幫助男女雙方發現疾病,對于以后的生育是有幫助的。因此建議患者最好還是去醫院做一個婚前的體檢,體檢之前注意飲食清淡一點就好了。
我兩個月前剛去領的結婚證,不需要體檢,帶著身份證和戶口本過去就可以了,到那里先照相,照相之后排隊填表格,辦理結婚證,但我去的有隱性消費啊,當時我們排在上午最后一對,結婚證辦好之后沒給我們,是在下一個屋子里面讓我們宣誓,然后還有錄像、照相,完事就催促我們交了一百多元錢,還有簽字,交完錢才給簽字,簽字的時候才知道,那些都是可以不要的,有種被欺騙的感覺,但畢竟是喜事嘛,不想那么麻煩,當破財免災了,給他們了,所以你去的時候要注意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