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起訴股東承擔什么責任_公司被告股東承擔責任嗎?
特邀律師
公司被告股東肯定承擔責任。因為公司是由股東共同出資而注冊的,所以公司是股東共同的公司,公司作為被告被起訴,股東一定得承擔責任。
您好我是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的王雙律師,希望我的解答能給您帶來幫助。具體問題可以私信我詳談。
“掛名股東”雖不是實際權利人,但公司存在債務時,仍存在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風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指出,公司債權人以掛名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其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掛名股東是無法對其進行抗辯的。掛名股東先行承擔前述賠償責任后,才可向實際出資人追償。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在出資范圍內對公司的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因此,公司股東只要履行了出資義務,一般情況下不用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員工起訴公司,如果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裁定公司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應當由公司承擔,與股東個人無關。
謝邀。
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獨立與股東有限責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確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但是股東與公司債務的隔離往往導致股東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優勢地位,從事濫用法人人格的各種行為,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時又主張只承擔有限責任。這在股東與公司債權人之間導致了明顯的利益失衡。
為此,只有使股東在一定情形下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才能實現公平正義的法律價值,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由此產生。
所謂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關系中,對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人格從事各種不正當行為迅雷不及導致公司債權人受到損害的,公司債權人可直接請求股東償還公司債務,在英美法系中稱為“揭開公司面紗”。
《公司法》第20條第3款對該制度作出了規定:“公司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以上就是對“公司欠下債務股東要負責嗎?”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