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有什么屬性_什么是專利和專利權?
特邀律師
這是一個好問題,我的觀點如下:
1、專利申請與專利權是不同的概念
專利申請,是專利申請文件處于申請階段、審查階段,還沒有獲得國家授予的專利權。
專利權,是指專利已經通過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審查,獲得了專利權。
2、專利具有技術屬性和法律屬性
專利權,是一種法律權利,是專利的法律屬性,可以在專利保護期限內,在專利所屬于的國家或地區中,禁止他人制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商業性使用該專利產品或專利技術。
專利技術,是指專利的技術屬性,從技術維度看,專利提供了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技術解決方案。
因此,專利具有技術性和法律性,是技術與法律的結合,是一種法律化的技術,是通過法律來保護的技術。
3、專利申請文獻、專利證書是記載專利的載體
專利申請文獻,專利證書是記載專利的內容的有形載體。
在專利申請文件中,有權利要求書,其限定了專利的法律保護范圍,這也是專利與技術論文、期刊等技術文獻的最顯著的區別。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權利要求書是專利的靈魂。
4、專利與專利權,在有些場合是等同的概念,專利權是專利運營的前提
我們說專利侵權,就是侵犯了這個專利的專利權了。
如果這個專利的權利是穩定的,是高價值的,是別人不可規避的,那么專利權人就可以用該專利來獲利了。比如,進行專利轉讓、專利許可、專利訴訟、專利貸款、專利聯盟、專利合作、專利出資等。
因此,可以說獲得專利權,是進行專利運營的前提與基礎。
希望能幫助到你,更詳細的問題,請關注并私信我,進行解答,謝謝!
專利的屬性主要有:獨占性(排他性)、時間性、地域性 獨占性: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具有排他性質,任何人要實施專利,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否則就是侵權。 時間性:專利權只有一定期限內有效,期限屆滿后專利權就終止,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專利權的期限是由專利法規定的。在中國,從專利申請日起計算,發明是20年,實用新型是10年,外觀是10年。 地域性:一個國家授予的專利權只在授予國的本國有效,對其它國家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每個國家所授予的專利權,其效力是互相獨立的,如一件專利只在美國獲得專利權,而沒在中國獲得專利權,那么對于在中國使用其美國專利的行為,專利權人是沒有權利在中國進行權利維護和主張的。
專利授予條件:
專利權的客體
分為三種: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應當具備新穎性。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兩方面內容:形式條件和實質性條件。
形式條件
是指要求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當以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格式,書面記載在專利申請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種必要的手續。文件或者手續如果不符合要求,應當在法律規定或者專利局指定的期限內補正,經過補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專利局將予以駁回。
實質性條件
也稱專利性條件,它是對發明創造授權的本質依據。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1.1新穎性
專利法所說的新穎性是指:
(1)在申請提交到專利局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書籍、報刊、雜志等紙件,也包括錄音帶、錄像帶及唱片等音、影件。
(2)在國內沒有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所謂公開使用過,是指以商品形式銷售或用技術交流等方式進行傳播、應用,乃至通過電視和廣播為公眾所知。
(3)在該申請提交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因此,在提交申請以前,申請人應當對其發明創造的新穎性作普遍調查,對明顯沒有新穎性的,就不必申請專利。
1.2創造性
專利法所說的創造性是指:
專利申請同申請提交日前的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所謂“實質性特點”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有本質上的差異,有質的飛躍和突破,而且申請的這種技術上的變化和突破,對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并非是顯而易見的。所謂“同現有技術相比有進步”是指該發明或實用新型比現有技術有技術優點或有明顯的技術優點。
1.3實用性
專利法所說的實用性是指: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中批量制造或能夠在產業上或生活中應用,并能產生積極的效果。
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夕卜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
“不相同”是授予專利權的夕卜觀設計應當具備新穎性。它既不能同現有的同類產品的外觀設計雷同,更不能是對它們的仿制、抄襲。
“不相近似”是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具有獨創性。它既不能是對現有同類產品外觀設計的簡單模仿,也不能與它們只有本領域技術人員才能看得出的微小的差別,而應有公眾一眼就能看出的明顯的不同和變化里的“出版物”和“公開使用”同發明、實用新型中有同樣的含義。
回答者: 從眾法搜魏律師 - 三級 2010-4-1 20:27
檢舉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說到專利就不得不說知識產權了。
如果說知識產權是蛋殼,那么專利就相當于蛋黃,那么,在蛋黃未成熟之前需要蛋殼保護,待到專利獲得了產權,也就是成熟后可以破殼而出讓大家看見,這時候,蛋黃就完完全全的屬于知識產權所有者。
那么,什么是專利呢,通俗的說就是你的權利和利益,當你有一個獨一無二,別人沒有的好點子時,按照標準的格式將其記錄下來并上報給國家,之后國家會頒給你一個受理文件來證明,最后這個文件被核實后,確定是有創意的,那么就會給你頒發一個授權證書,這時候,這個被授權的專利就是你的知識產權,也就是說,這時候,這份權益就被公眾認知屬于你了,就算被別人看到也沒事,授權文件可以證明,這時,你的創意也就不怕曝光。
為什么要將其記錄下來呢?這是因為,你不記錄下來,就被你隱藏,別人也看不到了,那么,別人就不認可這份權益屬于你,你說這個點子是你先想到的,別人說是他先想到的,你也沒辦法證明,這時候,如果你有國家頒發的證書,上面也寫明了日期,確定是你先想到的,那就可以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了,別人說他先想到這個說法也就站不住腳了。
那為什么需要利用標準的格式將其記錄下來呢,有好點子的人有很多,可以說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如果人人都用自己的話把好的創意記錄下來,那么,國家在審核時就會因為文筆太雜亂,導致審核時間被極大的延長,而有些人希望自己的專利被快點授權,故而,國家制定一個專利寫作的標準,按照標準的格式寫作,更利于他們的審核。
那為什么有些人希望自己的專利被早點授權呢,這就涉及專利能給專利權人帶來什么的問題了(問主說的專利人應該就是指的是專利權人的意思,一般而言,專利人是一種口頭的稱呼,一般指專利代理人或者專門從事專利工作的人,這個專利和從事專利工作的人沒啥關系,專利人就是服務人員的一種稱呼)。
要想知道這個,首先我們得明確,什么是專利權人,是我想出這個創意的,并且是我要上報,那專利權人就是我,同時我也是專利申請人,我可以付錢委托別我寫這個專利,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就不存在后續糾紛。如果是你想出的主意,但是代表單位,那你就是專利申請人,此時的專利權人就是你的單位,如果這份專利被授權,按照規定,單位會給你一定的獎勵,但是權利是單位的。
專利可能會給專利權人帶來效益,經過授權認證的專利,就被大家認可,專利權人是第一發明創造這個創意的人,那么,專利人權自然有權利對其進行處理,比如將自己想的創意做成產品販賣,也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益通過一定的價格轉讓,也可以利用這份專利證明自己的實力從而獲得其他好處,例如可申請高新企業。當專利被授權后專利權人是個人時,這份專利帶來的收益就完完全全屬于個人。當專利被授權后專利權人是單位時,這份專利帶來的效益,那就是單位的,此時專利申請人有沒有獎金,那就看單位或者你們之前的協議了。
一份專利可能會帶來數不盡的效益,例如發明燈泡的愛迪生(暫且不論是否真的是他發明的,但是是他第一個去專利局申請這份權益的,那么,這就是被國家認可的,就算有人比他先發明出來,也不占理,所以,有好的想法就要有保護這個想法的意識),以后所有的廠價制作燈泡時,都需要付給他費用,否則,他就可以告他侵權,是要賠款的。
那你說,我批發大量的燈泡去賣,也沒有付給他費用啊,怎么就可以去利用燈泡賺錢呢?其實呢,我們購買燈泡的時候,是不是已經花錢了,這就默認給予了使用費了,制作廠家是拿到資質的,也就是說,人家已經交付了這筆費用,我們就無須擔心了。
只要的創新被國家認可,發現有人擅用你的創新作為商業用途,不管是不是他自己想的,你都可以進行維權,因為是你先想到的,如果人家用作個人用途,不盈利,那就沒事。
我是專利師小花,一名從事專利寫作的工科女,用通俗的語言解釋專利那些事,關注我,和我一起慢慢探索專利的世界,提高自己的專利寫作能力并且收獲屬于自己的創新思維,給生活帶來源源不斷的小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