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繼承過戶辦理_房屋遺產繼承過戶怎么辦理?
特邀律師


不管房產是因為什么原因要進行過戶,肯定都需要當事人攜帶相關的材料提交到房管所以后,房管所才會根據實際情況對房子的產權問題進行更名的。但是遺產過戶是需要一些手續的,只要手續合格了,遺產過戶將會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下面我來說一說具體有些什么手續要求。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首先要看有無遺囑。如有,需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證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沒有遺囑,則需要其他有繼承權的親屬放棄對該房屋繼承權,必須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公證,然后持公證書、死亡證明、房產證等辦理過戶到房產所在區的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我國繼承法中當對遺產房產過戶需要什么手續是有所規定的,如果說立的有遺囑的話,那么直接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本和本人的身份證等這些證件辦理過戶就可以了。如果沒有遺囑的話,相對來說比較麻煩,這種情況需要有其他親屬放棄對該房屋的繼承權的協議,然后將協議進行公證以后才能夠辦理過戶。
一,房屋產權的性質,不因繼承而改變。律師說公證后就變紅本是錯誤的二,遺產公證繼承中放棄繼承權的,不可以反悔的。三,繼承的遺產不需要繳納稅款的,遺產繼承公證費為2%,其它過戶費另行繳納。
1、買賣雙方持買賣協議、《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并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中心根據實際交易對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買賣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支付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對于這個問題,首先要看遺囑的效力是否有效?另外要看所有的繼承人是否認可這份遺囑。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去世一方有遺囑,并且遺囑有效的情況下,財產按照遺囑約定的內容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所有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
所以此時如果一個人拿出遺囑說所有的財產都歸自己,如果其他繼承人對此沒有異議,那么幾個繼承人只需到公證處辦理一個繼承公證手續,然后拿著遺囑到房管局去過戶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其中有的繼承人不認可遺囑的效力,那么就需要到法院來進行確認遺囑的效力,同時確認遺產的歸屬,那么這時候只能等待法院的判決。
如果法院判決遺囑有效,那么遺產依然按照遺囑的約定進行分配,如果法院判定遺囑全部或者部分無效的部分,無效的部分依然按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所有的繼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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